一、使用原则: 凡是e会员即可以申请获赠100MB的网站空间及自助操作平台,乙方在网上平台上享受相关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甲方为乙方法开设网站空间100MB和网上平台,并提供网上平台相应的维护及网上推广。 2.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应积极支持彼此的市场活动。 3.甲乙双方共同拥有使用网上平台的客户信息的所有权,未经对方授权,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动对方的技术资料。 4.甲乙双方均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妨碍平台正常运行;损害对方品牌声誉的行为,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发布反动、色情信息及不道德促销。 5.甲乙双方应尽力避免服务中断,但非因甲方过错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乙方应予以理解,并协助解决。非甲方过错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黑客入侵、电讯服务受阻等原因。 6. 甲方需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网上平台维护及资料修改。若因此造成正常服务中断,乙方应该予以理解。 7. 网上平台服务中断时,一方有义务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将中断日期限制在最短日期内。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在法定工作日内对网上平台进行必要的维护、更新,以保证网上平台的正常运行,并拥有网上平台的版权和所有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及运作权。 2. 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开通网上平台服务. 3. 如甲方无法控制的原因,使网上平台系统崩溃、破坏或无法使用而导致服务无法完成或丢失相关的信息、记录等,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4. 如乙方违反协议有关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依据协议规定追究乙方责任直至终止协议。乙方自行承担任何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甲方在其相关的广告、宣传活动中为乙方进行宣传推广,事前需书面通知乙方。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中断对乙方的服务: a. 不可抗力。 b. 为维护、检修、升级系统的需要以及相关第三方为维护、检修、升级系统所使用的主机、电力设备、公共网络等相关配套设施需要。 c. 乙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协议内容的行为,经甲方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不予更正的。 d. 本协议终止或更新时,乙方未确认新的服务协议的。 e. 其他必须中断服务的情况。 ---------------------------------------------------------- 注: 在本建站系统不得宣传其他类似营销模式的公司或者产品,一经发现,我们立即停止使用。 (1) 用户登记过程中选择的注册名和密码须自行保密。 (2) 用户在e个人网站建设系统发布的商品或服务的信息以及一切交易行为,必须: (a)真实、准确,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描述;不得蓄意欺诈;不得发布虚假信息; (b)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c)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所有权、版权、商标专利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知识产权;也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姓名权、 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一切权利; (d)严禁裸露、色情及淫秽照片、图像或内容;以及任何有偏见、歧视性、仇恨、亵渎、诽谤、非法恐吓、非法骚扰的内容; (e)严禁任何可引起公众不安、危害社会安全的内容; (f) 严禁任何带有或包含电脑病毒的程序或文件; (3)未经e个人网站建设系统许可,用户不得复制在e个人网站建设系统上展示的任何资料做任何商业用途; (4)用户不得使用任何方法干扰或试图干扰e个人网站建设系统的正常运转; (5)、e个人网站建设可自行全权决定以任何理由 (包括但不限于e个人网站建设认为用户已违反本声明的规定) 终止用户的密码、帐户 (或其任何部份) 。 用户在对e个人网站建设系统的使用过程中,e高科商务网可自行全权决定删除用户提交的任何不合格资料。 (6)、e个人网站建设系统尽一切可能的努力使您能建设一个属于您自己的完美网站;但是e个人网站建设系统不能随时预见到客观环境的改变及任何技术上的问题或其他困难。该等困难可能会导致数据损失或其他服务中断。 (a) e个人网站建设系统所提供的服务均会符合用户的要求; (b) 用户通过利用网站而下载或以其他形式获取任何材料是由用户自行全权决定进行的。 (7)、不可抗力。 对于因e个人网站建设系统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力、火灾、爆炸、地理变化、风暴、洪水泛滥、地震、潮汐、闪电或战争,致使e个人网站建设系统延迟或未能履约的,e个人网站建设系统不对用户承担任何责任。 (8)、本声明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倘若本声明中任何规定被有关主管当局裁定为无效或不予强制执行,该项规定应被撤销,但不影响其余规定应予执行。